晚上去修车场所修车,在修车场所发生严重意外事故。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41:38
(张某)是帮一位老板开公交车驾驶员,在还没有交车的时候把车开到修理厂修理,但是在修车过程中张某下车到修车底坑旁边去观察工作人员修理。但因从坑这边跳到坑那边失足造成肋骨断裂2条,医疗费用10万以上。 想请问这个方面的律师或者知识者。这个费用该由谁来负责。有买交强保险,驾驶员有买农村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 修车厂 老板 驾驶员 谁负主要责任?占责任的多少?

怎么只可以给100分,另在加拉! 谢谢各位拉!
不详的地方请咨询QQ 307607769 在线时间 20.00——22.00
驾驶员现在重伤在医院刚动完手术
保险公司说他不是属于在车上发生事故 他不负任何责任。
驾驶员自己买的农村医疗保险不报(外伤),只报生病医药费。
他是脾全部切除了 应该是7级。 另外他虽然是为了老板的利益,当他可以直接交给修车厂修理,不因在坑旁边走来走去。老板也不知道他去修车,他也没有告诉老板他去修车。并且老板还及时拿钱出来先给他做医药费。

我的理解仅供参考:
首先,这不属于交通事故(不在马路上),所以不涉及保险公司。
再者,驾驶员未经授权(旁边观察)发生意外,修车厂没有过错。
—,驾驶员没有告诉老板去修车,这个驾驶员是没有过错的,因为驾驶员对车辆的安全性具有义务,所以他有这个权利进行处置。
二,根据第一点所述驾驶员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伤害,那么雇主负有一定责任。
三,这是最重要一点,驾驶员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预见到跳跃这个坑所带来的危险性,所以驾驶员自己要负主要责任。
如果要进行诉讼的话,很难赢的,请律师也是花的冤枉钱,最好协商解决,让老板多出一点,让修车厂适当出一点。大家好好商量,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这里面张是为了雇主的利益而去修车,同样是为了雇主利益参与修车,可以认定为在雇佣劳动期间受到了伤害,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该损失应由雇主负责赔偿,雇主就是你所谓的老板。赔偿范围不仅仅是已支出的医疗费用,还有误工费用、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再者,你朋友的损害程度我看愈后最低是9级伤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鉴定要求赔偿伤残补偿金。

因为是在修车场摔.我说 得让让修车厂管事的赔付

由老板和驾驶员负责。

驾驶员自己负主要责任,老板最多负担一半。

为什么不报工伤保险啊?说成是从车上跳下来时摔伤的不就行了。

说实在的,这是驾驶员不慎自己摔伤的,理应由自己负责。其它方面能帮忙一点就帮一点吧。

修车场

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