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丢失,却无人能重新开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09:01
我毕业后从学校迁出了户口,也在学校管辖的派出所迁出,但是迁移证丢失,回家后当地也不能给我重新落户,现在我应该从何入手。。。应上哪里去找户籍,谁应该给我从新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按照以上规定,你的户口迁移证丢失了,你只能回原办理迁移手续的公安机关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该有当年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否则你的黑户问题不会得到根本解决。

先在学校那边查出你的户口迁移证编号,然后登报挂失,拿报纸去你的原迁入地派出所和单位开未迁入证明,最后拿报纸,证明和个人申请到学校派出所就可以补办。我的情况和你一样,现在刚刚补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