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如果拆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1:33:38
我家是一处平房,自己盖的房子但,但是产权证在老人手里,哥哥们都有房子,盖房子都是我一个人花的钱,如果面临拆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哥哥和妹妹会分到我多少的财产
如果老人指定房子给谁,但是房子是我盖的怎么办!

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 谁就拥有全部产权

【建议1】首先,你看看产权证上的房屋产权人是谁的名字,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层产权证上的持有人是谁,那么法律就认定该房屋是谁的。若老人手中的产权证是你的名字,那么你大可放心,因为产权证上持有人是你的名字,那么房子永远都是你的。
【建议2】如果面临拆迁,赔偿的新房子面积(或者是说你们以货币现金的形式)作为补偿方式,那么这个赔偿(无论是赔房子面积还是补偿现金)都是赔给该拆迁房屋产权证上所指的持有人的,也就是说不是产权证上的人,理论上说是分不到任何补偿的。但是若上述房屋产权证是的持有人是你父亲或母亲的名字,那么作为子女们(亲兄弟姐妹)就可以进行平均分配。
【建议3】现在在各城市的公证处,都是可以对房屋产权的认定进行法律公证的。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在我们的法律当中,还是主要以“谁出钱修房、房子就是谁”的认定标准,你可以在房屋拆迁之前,到你所在城市的公证处去咨询了解一下,让公证处的公证员对“房子费用是你出的、你拥有100%房屋产权(即房子属于你一个人的)”进行一个公证,若可以的话,最好也到你们当地的房屋产权中心去办理一下房屋产权过户,即只要老人家在公证处公证员的公证下,说房子是你出钱修的,房子是你的,那么你和老人家一起到当地的房屋产权中心将产权证上的持有人更换成你的名字(即过户),那么赶在房子拆迁之前把房屋产权证的名字过户在你的名下。这样,如果房子拆迁了,那么房子就是你个人的了,赔偿的新房面积或现金等补偿,就都属于你一个人的,他人是分不到你的财产的。
【建议4】如何老人指定房子给谁,那么理论上来说或许房子就会归谁。所以需要你按照【建议1-3】对你出钱修的房子进行了一个法律的公证和房屋产权的过户(即把产权证上的名字更换成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