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如何核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7:37:39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企业,2008年收入135.4万元,一年总计业务招待费5000元,我们年底需要做什么调整,需要交纳什么税费?
谢谢请说的详细一些。
如果要发生了10000元呢,那我要怎么办啊。采纳的问题再追加50分。谢谢/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
根据你的数据
扣除标准:1、按销售是(营业)收入计算1354000*5/1000=6770元
2、按照发生额扣除5000*60%=3000元
1与2比较,看谁低,取谁为扣除标准。
因此,你公司的扣除标准是3000元,有5000-3000=2000元要做纳税调整。如果通过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的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如果发生10000元,其扣除标准为10000*60%=6000,与1比较,看谁低,3低,取3为扣除标准,因此,你公司的扣除标准是6000元,有10000-6000=4000元要做纳税调整。如果通过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的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便于您理解,我在举例:假定一年总计业务招待费15000元,

4、其扣除标准为15000*60%=9000,4与1比较,看谁低,1低,取1为扣除标准,因此,你公司的扣除标准是6770元,有15000-6770=8230元要做纳税调整。如果通过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的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销售收入的0.5%与业务招待费的60%比较,按低的扣除.

1.按销售收入 135.4*0.5%=0.677万=6770元
2.5000*60%=3000元
3.应该按3000元扣除

因业务招待费多扣引起调增企业所得税税额=(5000-3000)*25%=500元

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135.4*0.5%=6770元。
按实际发生的60%可以抵。5000*60%==3000元。如交税就交企业所得税。
不知你利润额为多少?交多少税算不出。

业务招待费按60%税前扣除,5000*60%=3000元;
按业务收入的0.5%计算,最多可以列支:1354000*0.5%=6770;
这样,年末不做调整分录,只是在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时,调增纳税所得额2000元(5000-3000),计算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