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来交换一个8斤6两新生男婴的生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9:58:27
有一名产妇是9点进入手术室的。9;35分经过手术生下一名男婴,在门外的家人听见孩子哭了一声,开心的不得了,马上起来走到手术室门前,突然孩子的哭声没了,大家开始期待那不是孩子的哭声。又开始盼望....20分钟后,医生走出手术室说::“孩子很好“溜光水滑的”,外表根本看不出来跟别的新生儿有什么俩样,心跳正常,但没有呼吸。正在抢救,你们在外面等,如果一会不行可能会转院,我们已经给儿童医院打了电话,一会他们就来”医生又回了手术室。家长在外面开始焦急的等待着,可他们什么都做不了....10:45分儿童医院的人才到,在11:00医生通知我们孩子抢救无效死亡。
在儿童医院医生抢救病志上写道:10:45分进入手术室,婴儿身体和脸部发淡紫色。通过.....急救无效。停止抢救。
我想知道在孩子抢救的10分钟里,家长根本就不知道,医生有责任通知家长吗?而且医生的轻描淡写给孩子的抢救时间是否造成不及时?为什么医生在11:30才在家长强烈要求下给看孩子?在第二天抱着孩子去尸检的后,医生找到孩子的爸爸说:“我们医院有责任,什么要求你们满意你们可以提出来”????现在那位医生还在上班又是为了什么?医院是个旁大的企业,老百姓就要承受这些吗?还有,
1 产前检查一切正常
2 产后婴儿死亡,大夫的答案是不知道什么原因
3 为什么又在病志上写孩子曾经呛过羊水。又说孩子心跳不正常,说脸苍白。“苍白”和“溜光水滑”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呀!!
为什么她还在工作,草菅人命啊。拿患者当动物吗?医院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不停止他的工作?

这是那间医院呀?这么不负责任,不要跟他们私下解决。去法院告他,找个律师先咨询一下

学学杨+吧,血债要用血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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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告,这种医生还会害更多的人命,我想这是医生的疏忽造成的,但是他们不想让家属知道真正的原因才想提出来私了,要向社会公布医院的这种行为太不道德了

靠!这么草革人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