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的小孩如何落户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35:03
被人遗弃的,没有出生证,现已两岁.本人是城市户口,无固定工作,已有一个孩子长大成人.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落户口,怎样最省钱?
二楼仁兄您好~!那如何通过别的方法办啊???

呵,你不符合规定,前提你没孩子。
首先,收养人要符合法定条件:1、年满30周岁;2、无子女;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犯罪行为记录等;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男子收养女孩的,要年龄相隔40周岁。
不过你要是通过别的方法办出领养证,当地派出所应该会给你办理落户手续的。

你这情况就别想省钱了~~~因为你无固定工作~~~而且孩子连基本的身份证明都没有~~~按照规定你是不能收养孩子的~~~起码工作和经济条件一关你就过不去~~~

但是我建议你去找当地派出所和民政局~~~托关系送红包也许可以搞定~~~

至于孩子的身份~~~实在不行你可以给福利院的人塞点红包~~~先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几天~~~再从福利院领养出来~~~手续就会好办一些~~~民间自己收养的比较不好办手续~~~

只是我的猜想:在没有任何证明的情况下,找你常住地的居委会,还有你的户籍所在派出所才是解决的渠道,但是具体要看人,要看你怎么做,能不能打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