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接收函丢失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26:03
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找到接受的组织;现在接受函遗失,并且已经过了转正期限2007年5月底入党的。我去原党委申请重新开张证明,但是他们不愿意,让我写一堆材料,我愿意写,毕竟我也有责任嘛。但是她还要求搞一份接收单位愿意接收我党员关系的证明,后来我咨询过了,人家没有开这种证明的先例,所以是行不通的。现在很困惑,请懂的党员相关知识的人解答,或帮忙想个办法。谢谢

这件事 只能在原党委补办 原党委不开证明 其他单位是不会认可你是党员身份的,当然也不可能开具接收证明
你只能再去原党委协调了 这件事确实麻烦些 但也不是不能办 送点礼吧 破费一下 事情就会好办了 原单位负责的人 是不是也想卡点油水啊
如果你在2007年5月成为预备党员的 那你转正的最晚期限是2009年5月(可以考察2年的),所以抓紧办吧
另外,你自己怎么不早点落关系呢,可以落在新单位的党组织 如果没有 可以落在单位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党组织 还可以落在户口所在地 很多种方式的

1.可以让原党组织再开一份党员介绍信。好好跟人家说说,心平气和的说,嘴巴甜一些,多说些好话。看能给开不。
2.也可以让接收单位党组织写一份党员接收函。

某某党委,党支部:

经我单位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接收***同志的党员关系档案。请你们把***同志的档案寄给我们或自带回办理。

某某单位党委(公章)
日期

过分,,原则是这样的,你丢失了接受函,就可以去你转出的地方补...

如果不行,你就私下跟他交流一下,请个饭之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