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助~~去香港公民结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0:38:17
我男朋友是香港的,我们定于今年去香港注册结婚,但是我好像知道去香港注册结婚,我必须有一张这边市级单位出具的单身证明,我家是农村的,我去县民政局问,那里的工作人员回答是不知道,请问,这个证明要从哪开起,是我们乡派出所,然后是到公安局,还是民政局,手续是如何办的?
我想知道从哪开始办起~究竟是哪个单位去?

香港不用甚麼单身证,只要双方同意,发出声明后一段时间没有人反对,便可以注册。

找你们那里的村委会,让村委会解决,他们会告诉你的,要不打市政局电话问吧,114可以查到

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国内或内地公民须提供的证件为: 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华侨的证件为:1、我驻该国的使、领馆颁布的本人护照。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3、若华侨是来自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地区),则华侨须持有华侨居住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并经与我国和华侨居住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对取得上述证明确有困难的,由国内原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后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由国内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无配偶保证,以及由本人出具无配偶书面声明。对属此种情况的华侨与国内公民的结婚,县以上民政部门要会同侨务部门审查后,方能予以结婚登记。 港澳同胞的证件为: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司法行政机关委托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3、澳门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若申请人为我驻港澳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国内或内地公民须提供的证件为: 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华侨的证件为:1、我驻该国的使、领馆颁布的本人护照。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3、若华侨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