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租与居住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09:42
我现在工作收入三千块钱,住在父母家,可是,总之我父母晚上看我就是不顺眼,硬是要驱逐我到外面租房子住,请问从法律上讲,我可以硬是要住在父母家吗?
有这样的居住权吗?还有,我父母有三套房产,总资产超过200万,我月收入仅三千块钱,我自己买房子,解决个人问题都很成问题.是否按法律规定还必须每月向父母付一定的赡养费,如果仍旧住在父母家,是否按法律必须向他们支付房租,非常感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你现在已经成年,3000元的工资拿到普通人家来说已不算低,能够独立生活,所有,你父母不再支助你,不让你住在家里,赶你走,不违法。当然,你要是硬要住在家里,你父母也不可能真起诉你付房租(个人认为起诉也得不到支持)

现在你父母不是生活困难,而是家产百万,你不需承担赡养义务,

另还要再说一下,你应该体谅你父母的一片苦心,父母哪有故意害自己儿女的,当然是想逼得你成熟,自己打拼一番,能自力更生,才放心把家业留给你,而不担心你守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