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43:50
这算不算有效证据?

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电子邮件如果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属于法定证据种类;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3、证据的来源合法,包括出具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取证程序是否合法等。
  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包括形式上的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依据联系的紧密程度,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但具体到证明力,还是有些问题的。
你得证明发件人是对方。因为电子邮件地址很多是匿名注册的,很多服务器还在国外,很难证明。
你得用其它方法证明,比如,该单位的网站或宣传资料上印着这个邮箱地址。或者是单位注册的域名下的地址。等,具体情况很多。

算证据,这应该算“数据电文”一类,属于证据中的视听文件一件,
但就因为是视听文件,很容易被修改,且修改后难以被发现,所以,证据的效力较低,法院采信与否,就是当事的法官决定了。

如果事件很重要,且认为有必要的话,建议到当地公证机关,想办法作个公证,这样一来,效力就比较强了,法官应该会采用的。

绝对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