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把甲地的物资运到乙地进行交易,中间需要交那些费用。以及那些是不允许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53:40
打个比方说。甲地的物资便宜 我在甲地收购。乙地物资价格高。我看到商机。那么我把物资从甲运到乙地进行交易 这中间需要那些文件 及费用?那些不允许?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市、县)进行临时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外出经营地应当具体填写到县、市)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二)《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在《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纳税人应持此《证明》,在《证明》有效期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