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跨军区调转都要哪些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36:18
军区之间商调函同意后,是否还需要调令?

军区之间调动需要军区干部部同意,然后总部备案,因此比较困难。一般是军区之间发调函,对方同意接受,就可以办关系了,不需要调令。但如果你是直接军区找人,没通过本级单位干部机关,那当然在军区之间发函同意后,需要原来所在部队军区下调令,指明调动单位了,然后再办关系。

军队干部工作中,档案调转的程序,必须遵守的严格规定是:
1-必须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政治机关批准,如:被调动干部是副营职,则必须经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被调动干部是副团职,则必须经军以上政治机关批准;依此类推;
2-档案中,材料必须齐全,不能缺件;
3-档案必须密封,并经机要途径邮寄,不得交由本人自带,不得通过普通挂号、特快专递等邮寄。
至于档案是逐级转递、还是适度越级转递,并没有非常死的一定之规。
例如:
甲的档案由调出的师政治部----军政治部----军区政治部----调入的军区政治部----军政治部----师政治部,先后转递5次;
乙的档案由调出的师政治部----调入的军区政治部----师政治部,先后转递2次;
丙的档案由调出的师政治部----调入的军政治部----师政治部,先后转递2次;
以上三种情况都是正常的。
至于速度快慢,可能的因素:
一是与转递次数有关,环节多了自然时间就长;
二是有时在中转的某一级机关可能会停留一段时间,待同一去向的达到一定数量后集中发送,或者不同去向的待一定数量后集中办理;
三是由于部队实行“下管三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干部调动的办理单位(即:出具行政介绍信的单位)与保管档案、邮寄档案的并不一定是同一机关,这中间还有个告知的环节。也就是说,如果干部调出了,介绍信开了,但没有及时通知档案管理机关,那么档案就不能及时转出,就无法与被调动人员同步到达。
以上三种因素,有时会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
你需要耐心等待,不会发生什么问题的。
祝你好运!

  军官跨军区调转程序:
  1,接收单位(师级和师级以上)政治部同意接收,期间政治部会协调本单位主要领导,提出征调意见和建议,协调首长予以同意和支持;
  2,接收单位政治部门上报征调计划方案;
  3,军或军以上单位政治部门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