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区域代理商 ,总公司单方面说签订的合同作废,要怎么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21:05
我代理了一个公司的产品,是地区独家代理商,合同签订到了09年5月 ,从09年1月份开始总公司要我们增加押金(以前签订和同时就有押金),我们不干,他们就把我们的进货款给扣押了,现在2月份总公司单方面说合同作废,会在我们这找第三方经营,我们要怎么维权?

最好请教一下律师。再有,仔细研读一下原来的合同条款,比如做区域代理有没有销售量的要求?有没有价格方面的要求等等。通常,合同由供应商提供,里面有很多地方是值得推敲的!
如果单从合同的角度来说,总公司没有违约,那么你花时间和精力去打官司维权,有时候通常得不偿失,因为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