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债该谁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09:00
我朋友(离婚)4年前从我这借走5万块钱,打了借条,如果还不了钱,就拿他的部分房产抵债,可借走两年后,他死了。剩下两个女儿。请问,这笔债务我该怎么办?

1、你朋友借钱时是否已经离婚,如果没离那他的前妻有责任承担部分债务,如果离了那其前妻则没有责任承担部分债务。
2、其承诺抵债的房产是否归其个人所有。
3、两个女儿是否有固定经济来源,就是有没有工作。
4、其家庭除两个女儿还有无其它亲属。
5、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务随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而被继承,所以应该找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