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知法的人多留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7:40:30
我有一个姐姐和姐夫不合,是因为姐夫在外面和别人有私情,不赶正事,目前她俩已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做为娘家人一定是想让他们好好的过日子。
2008年11月份,想不到的大事终于发生了,我姐姐一气直下喝了毒药。在抢救托离了危险。2009年1月8日大正月天,我姐姐又遭受一次的毒打。
我姐太老实不爱说话,想不开神精也不正常了。被迫两次服毒。这样一直下去我姐还能活下去吗?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
就上面概说,要是从法律的角度上解决,改怎样。请求懂法律知法人士。多多提上宝贵意见!!

建议你姐马上起诉离婚。
1、注意你所诉事件是否有证据或证人。
2、此事件你姐夫是主要过错方,可以追讨相应赔偿。
3、被迫两次服毒的事是否有确凿证据如果有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种问题就是离婚啊,还拖着有什么意思,离婚时要求多分一些财产

毒打,严重得话就应该构成自诉的故意伤害 让法院判决追究刑责 不要以为丈夫打妻子很应该 不严重的话就属于家庭暴力 离婚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