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之前丈夫欠妻子的钱(有借条)不还的话能告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16:19
这钱是他借给别人生孩子用了而且还拿的是娘家的钱,只是没有证据证明拿的是娘家的钱,可现在离婚了女方提出让他还,他不承认也不还,能去法院起诉他吗?
证人到是有 可都是他部队的好朋友人家不会出来给我作证的

如果这钱确实是妻子在婚前从娘家带来的话,就应当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丈夫是应该偿还的。如果丈夫不履行借条的清偿义务,完全可以以借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的。

对补充提问的回答:
他有借条给你,就凭这张借条就能证明这钱是你个人的,不是与他共有的,既然你们有约在先,他就应当履行借条的债务清偿义务。你先同他协商,要求他归还借款,如果他不还你完全可以以这张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可以

应该只能还一半吧,因为那时候属于夫妻共同借的,就应该都分担

有点难,因为只凭一张借条很难起诉的,除非有第三方证人在场簦的借条,还不能是你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