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传奇.电信百区《投名状》2009年2月26日-2009年2月27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2:29:27
我是热血传奇100区电信的玩家.我叫斌 我想请问大家一下:我玩这个游戏很多年了一直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昨天晚上2009年2月27号00.00到02.00之间我花元宝(1元宝相当与1.1人民币)买的很多装备有些在,有些不见了,当时这个游戏一直不稳定,我去主页看了一下,他们的官方网页只说了别的几个区不稳定,没有说百区这个区不稳定,但是当时这个区是很不稳定,系统不段的回档,我元宝交易过的东西有些在,有些不见了,后来打他们盛大客服电话他们说会处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处理,我的元宝都是我花人民币冲的,玩这个游戏的朋友都知道游戏上的元宝就是人民币..因为必须人民币冲元宝...

我现在想知道如果他们不给我进行赔偿,我要怎么去告他们这款我玩了N久的游戏? 谢谢30分送上

刚2009年2月27号晚上23.00分又发现全区朋友的交易出现问题 元宝损失事件

我们联合一起投诉热血传奇盛大公司《投名壮》发起

这是虚拟财产的问题,现在国家的法律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模棱两可的,我也是位传奇的骨灰级玩家,也出现过像你说的问题,但是现在好想没办法把官司打赢!!!
你可以试着联系联系你们当地的律师,他不应受理!!!

我们区貌似还有人多了2000元宝
哈哈
我130区

支持你们连名~~~ 可以 每个人到当地法院起诉!!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公开了对北京市地税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批复”明确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率为20%左右)。

这是继今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出台规定要求“网店办照”以来,又一项针对网上交易的措施,据几大门户在网友中所做的调查显示,7成网友对此持反对意见。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税务部门此举,很可能被视为是间接承认虚拟交易与虚拟货币存在的合法性,“未来走向更值得有关部门警惕。”

北京地税相关人员昨日(11月4日)证实,对个人虚拟货币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细则,目前尚未出台。

普通玩家不在此列?

据国税局文件,“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该批复还规定,“对于个人不能提供财产原值凭证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以后打怪掉钱,系统还提示你‘其中20%已经自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面对普通玩家的置疑,税务部门随之作出解释,表示该规定针对专门经营虚拟货币生意的人,玩家通过游戏升级所获积累不在范围内。

《2008中国虚拟物品交易市场发展研究报告》数据显示,虚拟物品交易在2008年将达到98.4亿元的市场规模。目前该市场随网游30%左右的年增长率进行相应增长。

灰色地带能否洗白

有观点认为,对虚拟财产收税,意味以前一直被视为“灰色地带”的虚拟财产个人私下交易被正规化,此前屡屡在人大被“上书”的对虚拟财产立法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