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温度不达标,找哪里退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18:11
我家暖气不热,室温13度左右,市政府在报纸上讲:温度不达标就可以退费。可是我去找供暖公司,他们说:没见到文件。这应该找哪呀?

用户要先提测温申请
根据《大庆市室内采暖温度测量及退费办法》,在采暖季,如果居民认为自家室温没有达到标准,应先向供热企业提出测温的书面申请,待供热企业接到申请后与居民预约测温时间,然后进行跟踪实测。测温服务是供热企业免费提供的。
测温完成后,工作人员要将有效的测温受理记录给用户留存一份,另一份由本单位保存。
如果双方对测量结果没有异议,居民就可申请退费。
测量点应在房间中央
《大庆市室内采暖温度测量及退费办法》第4条明确规定,测量点应处于被测量房间的中央,具体位置按以下规定确定:
空间的地面为长方形的居室,以距实际空间的地面对角线交点正上方1.4米处为测量点,实际测量点偏离测量点水平距离误差不大于0.05米;特殊形状的房间,需根据几何平面图的中心点现场确定测量位置;中心位置难以确定的,可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22条规定,以距室内进深1/2、距地面1.4米高为检测点。
测温以何种方式进行
在测室温时,工作人员要出示测量器具的有效检定或检验书,然后关闭所测房间的门窗,待室温稳定10分钟后,开始读温度数。每隔3分钟读取一次,共读3次,取这3次的平均值作为实测结果。
如果测量结果没有达到相关标准(即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昼夜温度平均值为18℃),可每隔10分钟后重复上述步骤。如果仍未达到规定的室温,就要等一个小时后再进行最终测量,所测温度值为最终结果。这次测量如果达到标准,可终止测量过程,室温为合格。
3种情况可委托测温
居民申请测温后,如果出现以下3种情况之一的,居民或供热企业可委托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测温:一是居民向供热企业就供热质量进行投诉,供热企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8小时之内不到现场测温的;二是供热企业测温后不出具有效测温受理记录的;三是双方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
委托人向第三方申请温度公正测量,应在申请时预交测量费,具体费用按价格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执行。如果经委托机构检测室温不达标,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检测后室温达标,检测费由用户承担。
低温退费如何办理
如果确因供热企业原因造成用户室温未达标,供热企业须予以退费。两种情况属于未达标:一是居民室内主要房间昼夜温度平均低于18℃;二是供热期不足183天(当年10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