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一位女孩子.我才12岁.早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39:46
我太喜欢了.
我想追她
哈哈.
不好意思.
是不是算早恋?
我一个朋友也爱一个人
爱死了爱死阿勒!
怎么追嘛~~o(∩_∩)o...
可我才12岁丫.

兄弟!有同感!

咱们一起追!

可是你学习成绩不好的话就先算了!

如果很好的话.

大胆去追吧!

说声I LOVE YOU
或者
520
或者
我爱你!

这是我一个认识的人写的:
人生各个阶段有各自的任务,

青春期不是播种爱情的季节。

既然在春天;

就不能有得必有失。

中学婉曲的爱情,

十年后与你相逢。

天涯何处无苦草,

不必急在少年时。

拥有一颗树,

却失去了一片森林。

爱情,

除了快乐有责任,

我们只要纯感情。

却不能保证给予对方幸福,

珍藏起提前来的微笑,

作为十年后选择恋人的镜子。

你没有过错,

只是目前不适。

还是让理智的选择,

战胜感情的冲动吧!!

记住我的话~~~~~~~~~~~

赫、小弟弟太可爱了。

你现在也真的是太早恋了!

还是显现抓抓学习把、

不算,现在这时代很正常
没感情的人才叫恐怖
爱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不用担心,这不算早恋
这是人心理的正常发育

12岁,还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爱的背后负有沉重的责任。喜欢只是一种感,就像讨厌,生气,伤心一样很平常,每天可以喜欢好多东西。可以喜欢这个玩具,可以喜欢这种饮料,但不会要和玩具饮料生活一辈子不分开的吧。所以,好好读书吧,不要多想了

哎呦
青春期对异性有好感是正常的
不过。。。
既然在秋天就不要做春天的事
过早的开花会过早的凋零啊
不过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
那就随你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