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 我的甲方说让我的合同无效我怎么证明房屋不是危房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47:04
甲方以我的房屋是危房来要求我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我的合同中这样写到。政府或甲方主管房屋管理部门认定为危险房屋,本协议应予解除或变更,损失双方自负,互不赔偿。》现在他要解除合同 可是还有3年才到期啊 我还投资了30多万
甲方是铁路部门他们目的就是要我的地方不给我钱
房屋我感觉应该是没问题的2层房是过去宿舍楼院子里还有防空洞呢
安全鉴定中心要我出具房屋产权证明甲方不出的
有没有别的鉴定中心可以不要证明给鉴定的吗我愿意负担鉴定费用的
我请律师怎么样。。。

到当地危房鉴定站申请鉴定,有关部门将根据建设部2005年标准进行鉴定。
具体程序如下:申请人向鉴定中心出示产权证明;双方签订委托书;鉴定中心专业人员到房屋现场进行初勘,如果房屋受损程度不高(C级),那么鉴定中心会给市民提出维修意见,如果受损程度比较高,鉴定中心将组织更加专业的勘查。对于受损相当严重的或危房(D级),鉴定中心会建议及时疏散居民,然后提出加固或危房重建的建议。

这个事情看具体情况, 如果不是非拆不可的情况都能扭转乾坤, 权衡利弊, 花钱消灾, 事在人为吗!

不是还没有解除吗?

如果对方以房屋为危房来主张解除合同,你先让他提供好了。如果对方真的提供并且向你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那么你可以请求法院主张合同继续有效,并要求对房屋进行鉴定即可。现在嘛,对方似乎只是在威胁而已。

不好整啊,你承诺了损失双方自负,互不赔偿,只有拆了卖点破烂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