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54:20
今天在市政府网站首次查询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网站提供了工资基数(400元)、月缴额(24元)和个人帐户余额(221.59元)这几个数。我08年2月1日开始上班,月工资是850元,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是550元。请问:1、工资基数和月缴额是根据什么算出来的,我的工资基数和月缴额是否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应该是多少?2、按数据估计我是在08年5月才开始缴的,这样合理吗?(2月之前我一直在这家公司上班,只是试用,没有签合同)

1、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工资基数是你上以一年工资总额的平均标准。也就是你08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缴存比例是不低于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跟转正没有关系,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您好,如果您的公积金缴存在北京,我可以回答您的问题.

1,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即工资基数)是指职工在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
您的工资基数如果是400的话,按照单位缴存12%,个人缴存12%,您的月缴存额应为24元.

2合理,根据规定,未签合同但经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才必须建立公积金,也就是说您试用4个月但是没有公积金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