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线等。。结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01:47
一起强奸案件,刑警队转到检查院了,后来一直到现在检察院和法院什么都没通知的情况下。就把那3个人判了。现在被害人这边应该怎么办?那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补充,刑警队转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连个电话都没打,跟别说让过去了。他门忘那边开都不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还有个。。武义县的和这个案件非常类似,(武义县检察院对一起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案件抗诉)

您好
根据您对案情的叙述和现有材料情况,本律师对您的案情进行了初步分析,并给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分析
作为公诉案件,仅就刑事部分而言,检察院和法院,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通知受害者,除非需要出庭作证。作为附带民事赔偿的原告人,检察院应该通知的。

律师建议
既然已经刑事判决了,建议单独提出民事赔偿,对于受害者而言,刑事责任上已经讨回了所谓的公道了,现在需要的更多的可能是经济上的补偿吧。
同情,有需要可以补充再问

鉴于您提供的材料有限,以上分析、建议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处理案件的最终法律依据、也不构成本律师对案件的任何承诺。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律师某某

现在就去起诉,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就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
你就别管检察院和法院怎么样了,现在就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就行了。

检察院法院可以不通知被害人,被害人可以单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同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