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期内确诊过期费用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4:18:38
我们04年9月上的本科,在校购买了四年医疗保险,我一个同学于大四毕业后即08年8月份确诊淋巴瘤至今。
学校公费医疗在离校后已经无法报销。只能走四年的商业保险,我同学已经报销了08年9月份前的费用,之后的费用保险联系人说是无法报销,我个人感觉不合情理,所以向专家询问下,
1否可以从商业保险继续获得后续医疗费用偿付?
2若可以偿付,期限是多少

这要看你同学买的是什么保险。你的两个问题可以在保险条款上找到答案,主要决定于如下几个方面:
1、保险金额。如果你同学得到的保险赔款数额已达到了保险金额,那么以后就不能再拿到保险赔款了。
2、保险期限。如果08年9月份保险已到期,那么你看一下条款对保险期限内发生医疗事件而治疗期超过了保险期限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会规定一个期限例如90天,那么从保险到期日起的90天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负责的,而超出这个期限的保险公司就不管啦。
3、如果保险责任是住院医疗的,那么要看一下条款对住院的连续性是怎么规定的,例如有些条款规定了必须连续住院才算一个保险事故,那么你一旦出院再住院保险公司就不管啦。

这个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