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事件可否认定为诈骗?公安会处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46:36
大致内容为:我朋友把我们的东西卖给第三方,而第三方是我朋友联系的我基本上不熟悉。后来因为第三方拖欠货款迟迟不还,我就催促我朋友去追债。可已经1年了,还欠8万没给(共欠款11万,其中我的9万,我朋友的2万。期间结过一次款是3万。余8万)我当然是问我朋友要,但我朋友给的答复是,你自己去要吧。我不管了。我得上班了。没时间去要钱了。然后就给了我一张欠条,欠条没手印,没公章,只一个所谓某某企业老板的签字。我去某某企业要钱,某某企业却说,这个业务跟我没关系,是我朋友跟他联系的,确实欠8万,但是现在没钱,就是有也不是结账给我。让我跟我朋友联系。可我朋友一直都不接我电话。一直到今天。我去某某企业经常的找不到老板,就算见到也是没钱。

我的问题是:1,我朋友的这种行为可否算的上诈骗?
2,如果我去公安立案,涉嫌金额8万的案子公安会处理么?
3,如果通过民事诉讼,我是告我朋友还是某某企业?
4,只有签字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能帮我一下。十分感谢!我的分数不多,但是问题棘手,只能寄托于各位朋友了。再次谢过!

1 这种行为不是诈骗,诈骗最的要件是要通过虚假信息的方法谋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第三方并不是通过传递虚假信息而谋取你的财物的行为,所以不是诈骗。
2 公安局不会立案,因为第三方并没有说不承认欠款,也承诺在有钱时会偿还,在你们没有书面协议约定具体时间偿还的情况下,逾期的还款不构成犯罪,所以公安机关不会立案。
3 通过民事诉讼可以追讨,由于你朋友和你一样都是被欠款人,所以你只能以第三方企业为被告,而且你和你朋友应该达成一致。
4 欠条如果经法律程序就不一定会有法律效果,建议在诉讼前先设法说服企业老板重新给你写一张有效欠条,由于是企业行为,应该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方为有效。

1、非诈骗,你的朋友和企业均不存在虚构或隐瞒事实,骗取你的财物的情节,所以他们都不是诈骗。这是一起不典型,但常见的合同纠纷。
2、因为上述原因,本案不存在违法犯罪情节,故此公安机关不会受理,而不是因为金额的多少。
3、如果你提起民事诉讼,只能对企业主张清欠,因为你和你的朋友是同等地位的诉讼主体。但是,如果你和你朋友之间有利益分配的合同约束,另当别论。
4、有签字的欠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我看你所说的案例涉及的是个人企业,所以其法人签字就可以生效。如果你诉讼的是一家大型正规企业,内部有明确财务规定的,其签字的法律效力就大打折扣了。

@@@@@@@兄弟,我特别提示你一下,你说的欠款发生已经远超过一年了,那么如果你在欠款后两年内不主张你自己的权利的话,诉讼时效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