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指点,计划生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11:22
本人因工作落户武汉(江汉区),去年和女友在我户籍地领取了结婚证(女友也武汉汉阳区户籍),计划生育问题在女友户籍地和我的户籍地管理都可以吧?但我的出生地(江苏省宿迁)计划生育办却要求我出具计划生育管理证明,请问他们要求合理吗?是不是一定要出具给他们?像我这种情况,计划生育工作到底该谁管?真搞不清楚,谢谢赐教!
我和女友在江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的! 谢谢高人给详细回答

按照计划生育户籍地属地管理原则,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应该在女方户籍地管理,根据你的情况,你夫妇应纳入江汉区管理。管理信息的采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结婚登记信息,你夫妇在你户籍地登记结婚,民政部门将你夫妇婚姻状况反馈给原户籍地计生办,计生办要你们出示管理证明有一定道理,如果你们在江汉区登记结婚,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你们向江汉区申请计划生育管理,同时由江汉区(县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纳入管理证明材料寄回你户籍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即可,别怕麻烦,现在麻烦一些,以后省却很多烦恼。

别人说了也不准,问计划生育的吧.

计划生育管理是按女方居住地管理。你让你们住的地方的居委会给你们出具一个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就可以了,这样,你的出生地就不用再管你们的计生问题了,到时领取生育指标时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或者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既然他们要肯定有他们的道理,你就给他们得了,省得以后有事回去办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