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伤人置死量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0:30:35
我哥晚上09年1月25日12点的时候在县城“粥吧”二搂喝粥时候,被人组织10多人跟踪致“粥吧”用 利器 围殴刺杀致死,整个过程只有几分钟左

右,我哥身上共被刺8 刀 ,法医判定脾动脉割断失血性休克致死,主谋魏**在案发当晚3点就在家中被抓获。

我哥被110送致医院5分钟就停止心跳,进行抢救的医生说:“他这伤就是案发现场在医院我也没办法抢救”,行凶者10多人匀带利器如:砍 刀、杀猪刀之类的利器。
据主谋口供:25日即大年30晚,主谋传呼他们“十三兄弟”(非法组织名称)于聚会为名召集了10多人在某一饭店消夜,然后派人在我家旁边观看我家动静,盯梢的人12点后见我哥和啊平坐啊猪的车出去便随后驾摩托车跟踪,由于我哥朋友的车开得比较疯狂无法跟上,于是主谋便使叫跟啊平有关系的女人(主谋老婆的姐姐)打电话去问啊平在那里,得知地址后便带队直去我哥所在的“粥吧”。
据目击证人,当时一伙人进入粥吧直上二楼,他们身上都藏有利器,当时主谋来到我哥喝粥的房间旁,主谋便一个人进去并喊了“能古”(主谋跟我哥曾经是好朋友),我哥回了句:“那么巧”,紧接着主谋边说“那么巧呀!”边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往后脑勺重重的砍了一 刀 ,我哥在毫无防备下受一 刀摔倒了,主谋接着把桌子推翻,那帮在外面的凶徒一拥而进对我哥进行疯狂的躯体伤害,然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目击证人说那重凶残程度只有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黑社会行动,那帮凶徒从作案到作案完毕只用了几分种,速度非常的快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注意:~~主谋宣称事发源由是我哥在半年前(我哥当时在广州从事开挖掘机的工作)曾经在顺德调戏过他的老婆,但此事我家人从来没有听说过。此次带那么多人只是想教训下我哥并不是想杀死他的,
我想问问主谋跟从犯的量刑如何。

主犯犯故意杀人罪 应判死刑。其他从犯也应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应该是故意杀人了吧,本人觉得他们都够枪毙了,从犯就是不枪毙也都是无期那种。

的确令人发指啊。我来说说吧。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其主犯犯故意杀人罪 应判死刑。这是无可争议的。
而其他从犯也应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