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怔遗失, 是不是一定 要等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23:40

是的。按正规手续应该是先登报,然后带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

一、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二、须提供的材料:

· 《户口簿》;

· 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三、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经济特区40元)。

四、申请人在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3个月后,凭《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领取新证。

五、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应该是,去报纸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