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和县委书记各自的法定职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4:29:02

县长说起来是一个县的最高长官,但是你别忘了,县委书记是掌管一个县的政治,县长想上去,必然要通过政治审查,所以县长实际没有县委书记风光。
县长处理的是县的公务事物,而县委书记处理的是县政治事物。

县长,管理一个县的行政事务的官员。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全面工作,具有最终决策权、行政指挥权和人事提名任免权;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其他副县长根据各自的分工协助县长进行工作。
县长负责召集主持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乡镇长例会,也可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上述会议。
县长负责签署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外订立合同,签署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以及人事任免等文件。
县委书记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党内县级领导,没有法定职权,但是党章规定,县委书记的职责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团结好委员会中一班人;抓好党风建设,督促、检查党的各项工作等。县委书记同时还是党的县级委员会委员和常委。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和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重大问题由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

县长负责现金交易
书记负责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