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是什么党派啊,若是一个的话,那他们不和大陆是一种统治形式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35:22
香港是怎么个统治形式呢

有学者在澳门1个青年团体举办的「澳门青年议政能力训练课程」中授课时表示,澳门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由行政长官所属的执政党上台执政,在野党则组成「影子内阁」加强制衡和监察,相信这样做可以加强政府的问责性。故此,应效仿英美的政党政治。
到目前为止,澳门还没有政党(回归前,葡国的几个主要政党在澳门设有支部;但在回归后,「澳门基本法」禁止外国政党在本澳活动,相信它们已停止活动)。因而谈不上甚麼「政治」。即使是有政党活动的香港特区,其政党形式也仅止是发挥广义的政党功能而已,而没有实行只适用於「独立国家」的「两党制」。

香港政党行为的主要内容,是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推动选举,争夺议席;二、整合利益,反映民意;三、监督和制衡政府,影响政府政策;四、培养政治精英,制造政治明星;五、进行政治动员,鼓励市民参加;六、传播政治文化,实施政治社会化。
不要说,与前后两任香港特首董建华、曾荫权存在「管治同盟」关系的民建联、自由党等政党,未有兴起过要当「执政党」的念头,就是崇尚西方民主政制、极力鼓吹「双普选」,并在香港社会政治生活中扮演著「反对党」角色的民主党等「泛民主政党」,也慑於「香港基本法」对香港政制「行政主导」的设计,而怯於提出实行西方「两党轮替」、亦即「执政党」与「在野党」透过这选举互换角色的「政党政治」的要求。
按照「香港基本法」设计,不管政党在立法会中所占的议席有多少,都不能影响行政长官的产生。而且,执掌最高行政权力的行政长官,是非政党的。《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要求,行政长官的参选人声明与任何政党脱离关系。行政长官不能有党派色彩的规定,不但割裂了政党与行政权力的关系,而且规定了具有政党背景的人士不能站在社会整体利益的立场上行使权力。
邓小平曾经说过,香港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既然「政党轮替」与是「三权分立」密不可分的,这也就决定了香港不可能实行以「政党轮替」主要特徵的「两党制」。何况,前港英当局抛出的「政改方案」,就含有否定行政主导的、类似「执政党」、「在野党」模式的政党政治内容,而这个「政改方案」已遭到中国政府的全盘否定。光是这一点,也已决定了香港特区不可能实行「两党制」。

虽然「澳门基本法」对澳门特区的政制设计,与香港特区的政制有著某些差别,但两特区基本政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