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擅离职守被炒告到劳动局要求赔偿,前两年签了合同今年没签,没有证据证明他擅离职守,要怎样才能不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0:36:51
员工的事实和理由:
我从2006年9月开始看门、打包装、上下货、打扫卫生,到2009年1月19日止,即日上午老板来到厂里对我说,不用我了,所有我的东西叫我带走,中午计妥我的压月工资,叫我签名,当时我要求她补偿我在厂里工作四年的补偿金,她没有给我,无奈之下,我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事实。现新劳动法明确规定,凡老板炒员工的,应由老板补偿员工的补偿金,请劳动部门鉴证。(注每月1300元)

实际第一份合同中跟那个员工约定是30元一天的,第二次签合同时没有说明工资和合同期限,直到今年辞退他.我应如何去答辩?

这种情况一般要赔了。一是没证据证明,二是“擅离职守将被炒”应在公司制度里有明文规定,而且公示过才有效。从你公司一直不签合同来看,人事管理应该不严谨,估计没规定且明示吧。

很难,协商解决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