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一个多月了,还没有消息,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29:33
因聚众打架.死的是我朋友这边的人,伤的是对方的人.2月1号下发了一个刑事拘留证,到现在还没有消息,过了一个多月了,什么情况都没有和家里人联系,像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非法拘留了呢??

广东胡律师:

涉嫌刑事犯罪,拘留可以延长至30日,但只限于多次犯罪\流窜犯罪\结伙犯罪三种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在采取拘留措施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是法定程序,但不是绝对的,对于目前这种情况,现在你应该是尽快让你朋友的家人聘请律师介入案件。

还没有超期。你朋友是2月1日被刑事拘留的,延长至30日的话,应该3月3日出结果。要是他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的话就还出不来。

案件现在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可以依法会见

刑事拘留有是一定时间的,够证据了就可以报逮捕,聚众斗殴是2方都负刑事责任的。你家属可以去办案单位问问现在情况

双方活着的,都要进去,不管谁死了。
定性肯定是聚众斗殴罪。拘留过了一个月,一般被逮捕了,如果定为涉黑性质,可以拘留2个月。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
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
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