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咨询长沙市拆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0:53:47
本人在沿江风光带承租一房营业
最近老听人说进来会拆迁,但是一直没有相关部门联系
我们地址在华盛新外滩靠近湘春路路段,是民房,签署的五年租房合同也没有到期。。
有没有熟知情况的人能给个确切点的时间
还有我们营业损失如何补偿的问题
谢谢

恩,确实没有消息说政府要在那里进行拆迁。
假如有的话,早就有人会联系你们,商讨拆迁补偿问题了。
至于如何补偿营业损失,经营性用房拆迁,除了补偿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外,如果造成您停产停业损失,还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这个是有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我摘抄一点给你,希望能有所帮助。
第二十一条 拆除营业、生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直接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按营业、生产用房原建筑面积给予合法使用人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的标准,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所有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其房屋应当按照营业用房给予补偿:
(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营业”或者“生产”等字样;
(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
(三)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生产的地点、时间相一致。
第四十四条 临时安置费、超面积安置费、搬家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其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目前的经济形势下
很不可能
政府部门 不可能去江边
房地产产业 现在基本都自身难保
修路 那边的道路设置很成熟

现在根本不可能拆迁 放心做你的生意吧

望生意兴隆 行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