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38:05
我和我老婆于2008年10月20日,领到结婚证,10月22日,户口迁入我老婆户口所在地。27日,我们所在村进行安置房分配(因奥体中心场地建设,是占用我们村的土地,政府进行了相应的补偿,涉及到钱和房子的补偿)户口迁入的时候村里说是以户口为准,我也能享受到同等补偿待遇,但是村里在我户口进来后,所发放的资金补偿,和房屋补偿一概没有我的!我想咨询下有什么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为我讨个说法,我该向哪些部门进行申诉!

属于与村委会之间的经济纠纷
1.协商解决
2.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你可以向征地的政府提出申诉

不过估计你没什么胜算--对于新迁入户的基本不做补偿--理由政府肯定说对其它旧住户不公平 如果一旦补偿就会助长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