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能买青岛的经济适用房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49:07
我之前一直是青岛市区户口,大学四年户口转出4年,07年7月重新落回青岛,我男朋友是外地户口,如果我们结婚,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所谓的青岛常驻户口5年以上包括我上学之前的年限么?我算是无房户么?我父母的房子应该不能算作我的吧?如果可以,如何申请?走什么程序?有没有最新更新的流程?

可以,因为你是青岛人,而且又迁回来了,从出生到大学足足超过所谓的青岛常驻户口5年以上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
(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主体的限制;
(1)凡具有城阳区、崂山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居民,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中,符合条件进市区落户条件的人员,可迁入市区户口。
(2)允许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购买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
(3)凡落户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年限条件限制,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

先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再说,而且经济适用房在李沧区比较多 市南区基本不太可能。

貌似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取消了吧...
你最好是去房管所问问!

应该可以的

你去派出所问问最清楚了 每一年的政策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