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认识论中的本质与现象的人进,重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29:06
老师说,能直接反应事物本质的现象叫真相,歪曲反应事物本质的现象叫假象,那直接反应与歪曲反应的界限是什么呢
客观现象都是客观规律的表现,我们凭什么定义它是真是假

通过现象看到怎样的本质,你看到的本质和客观的本质的比较,本质一样是现象直接反映,不一样是歪曲反映

界限是通过这个“现象”对“想要分析的事物”的“判断”的真实性。
“事物的本质”就是人对“想要分析的事物”的“真实判断”。
就比如推理小说中,所有的真实的线索所对应的判断都是“真实的”,但是未必是“真相”,凶手和作案手法及其动机才是“真相”。如果有一条线索是“嫌疑人的真实的认罪口供”,那么它就是“真相”。而“假象”就是那些虚假的线索。
“假象”也不是绝对的,它是由人的所要分析的事物所决定的。比如“现在在下雨”这个现象:如果我得出判断:“现在在下雨”,那么它不是假象。如果我得出“现在没有太阳(意思是太阳不存在了)”这个虚假的判断,那么它就是假象。
结论就是:现象是不是“真相”,是不是“假象”,取决于我想要分析的事物,和我通过这个“现象”对我想分析的事物所做出的判断。并且“真相”所对应的事物必须是我想分析的事物。

对补充的问题的回答:
1.客观规律本身是人所总结出来的,不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
2.客观事物也是由人所认识的
3.对于所谓的真和假不是"定义"的,而是"判断"的,判断出来的结果是不是"真"也必须由人来判断!
所以没有绝对"真"的客观现象,事物的本质是什么不能由人来判断,但是人可以接近"本质".另外,有一些事物是可以判断的:那些本来就是人所定义的事物。
比如,“现在在下雨”,由于“现在”和“下雨”都是人所定义出来的事物,我可以用“观察-获得表象-与人所定义的概念相比对”的方法确定这个判断的真假。
当然,其中必然离不开“人”这一环节。

真相假象要用检验标准来检验

界限相对,哲学理论不能严格划分界限,不是精密科学,假象和真相 ,需要的是领悟力,然后从一件事物中,举一反三,看到其他的分别

界限是认知的局限。好好想一下~~~

对准确认识客观规律有确证或促进作用的是真相,妨碍对客观规律的准确认识的是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