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算公式(按面积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42: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的规定,
1、 房产税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计征形式:
(1)、从价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我市[沈阳市]规定:1980年以后建造的房屋,一次减除10%的扣除额;1960年到1979年建造的房屋,一次减除20%的扣除额;1959年以前建造的房屋,一次减除30%的扣除额)后的余值计算。其适用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2)从租计征的,按照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2、 纳税期限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我省(辽宁省)规定房产税按月征收,即为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税款,本月申报缴纳上月税款。
因此,没有有按面积收房产税的一说。但你说的租金收17.5%收是否合理的,我只能从执行税法的角度来说,一切说法都要统一在税法精神中。因为,房屋租赁收入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营业税按租金收入依5%税率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
4、房产税按租金收入依12%税率计算缴纳.
合计税率17.5%。
我给咱们市的税法宣传资料的链接(最新的)
http://www.sydsj.com/image20010518/1681.doc
房产税有二种缴纳方式一种按房产余值的1。2%缴纳(沈阳地区一般按房产原值扣除10%)、另一种是你现在缴纳的方式,按租金的12%交房产税、5%营业税,按营业税的7%缴纳城建税,4%缴纳教育费附加,加在一起应该是17。55%,一般在税务机关开具租金发票时缴纳。
你说的按面积征税叫土地使用税,按面积计征,分地段各地段的税额不一样,沈阳市内五区30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