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相撞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34:08
在一条乡镇公路上,骑摩托车一方为了超越前面两辆并排行驶的自行车而超车,与对面来的电动车发生刮擦,并导致自己摔倒,摩托车驾驶员安全帽没系带子,头盔飞出,摔倒的时候自己头正面着地,摔得比较严重
当时情况雨下得很大,摩托车超车的时候已经越过的路中央,到对面的半条路上,但是路中间是没有线的
问上面的情况电动车要负多少责任??!!
请具体回答,专业人士!!!多谢,紧急!!
前面两辆并排行驶的不是自行车而是一辆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

按照你说的情况,摩托车驾驶员负全责。
1、没有分道线的路上发生对面相撞交通事故,是要按照大路通天各走半边的原则,对相撞点进行测量,越过路中心者负全责。
2、摩托车是在超车时越过了路中心河对面的电动车相撞,因此负全责。
我们国家对电动车规定的只有电动自行车,没有电动摩托车一说,电动车是不需要上牌和领驾照的。

可能摩托负主要责任再加上又是违章行驶、强行会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遇对向来车进必须减速靠右行驶。就你所说的情况来分析:
1、摩托车先超车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目击证人或当事人自已承认,是否已有交警取证。
2、电动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下(看时速表就可作参考)自重在40公斤以下,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如超标,可能会被视为电动二轮摩托车,应有驾驶证才能驾驶,而且要上牌后才能上路。
3、摩托车驾驶员没戴头盔,加重了事故后果。
该事故应该是摩托车驾驶员应负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这个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超车的摩托车,因为事故的根源是其超车所致(逆行,在未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超车).对方的司机若有驾驶证,不管是否摩托性质的,或存在的其它情况若不构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均系行政违法,交警可对其另行处罚.
如果对方属摩托性质的电动摩托车,若没有驾驶证,要负次要责任.

很简单,摩托车负全部责任!
因为事故中前面两车和这次事故是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所以两车和事故是没有关系的!摩托车和对面的车相撞,因摩托车想超车越到对面车道上影响对面车辆的正常通行,所以要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