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鉴定时,医疗机构和被鉴定职工之间有无法律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49:05
如果有,是什么法律关系.能否把该医疗鉴定机构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没有

分析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

二、依据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三、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不应当。

对鉴定机构的结论有异议,应当对劳动鉴定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