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2:07:54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后者只能有特定的主体,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并且不要求必须采用聚众的方式。
后者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这个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普通的人不能解救?谁能给我具体解释下~还有前者的难道就不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吗?我不懂上面那段话的意思

它的意思是:
1、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是犯罪,分别叫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2、这两个犯罪概念不同,区别在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阻碍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好比说,你买了个女的,我去解救她(我是普通人),那么你找一大群人来围攻我,你就犯了这个罪。
后者呢,程度比后者严重。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警察。好比说,你绑架了一个妇女,我作为一个普通人去营救她,你找一大群人来围攻我,就不会构成后者的罪、而只能构成钱者的罪。
但是,你围攻警察,或者是你自己一个人阻碍警察,那你就构成了后者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