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劳动合同请问劳务合同是否合法?是否有国家的劳务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3:30:36
我想知道对于流动比较大的岗位,(如:保洁等)建立劳务合同。可否免去缴纳社保吗?

[资料]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从用工双方的主体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即时结清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四、从法律的适用上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调整解决。

个人觉得应该免去.因为他们是社会工资最底层的劳务人员

劳务合同是合法的,拒绝缴纳社会保险非法的。

现在的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基本上版本差不多了,何不合法取决于劳务合同的相关条款,不交纳社保是不允许的。

工作岗位流动再大,只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在一个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要支付双倍的工资直到签定劳动合同,从用工起超过一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也受劳动合同法的归制,但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务是指劳务派遣,是说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劳务公司再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指派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从事,替代性,临时性,辅助性劳务的这样一个形式。
从你的提问上看,你是用人单位 ,所以你不可能与劳动者签定劳务(指劳务派遣)合同,所以你必须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所以也必须为劳动者支付三金。无论劳动者是提供的劳务还是劳动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都是属于劳动合同,都按劳动合同处理。但是从你的情况看,若你公司想逃避支付三金的,也并非没有可能,你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