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打工妹在下班后买东西出车祸用人单位有那些连带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3:37:56
请问我侄女下班后去商店买东西,横穿街道在斑马线上被车撞伤,颅脑出血,大量擦伤,在那家酒店打工有一年多了,用人单位没给他们买保险,可追究用人单位哪些责任?

因为是下班后,再加是自己违反交通规则,所以能追究的也就是该酒店从08年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时开始,企业没有给她办理的费用,以及因为没有办理而给她产生的利益损失(就是如果办理了,她出这个事是可以得到一定赔偿的,虽然社保赔偿很少,但因为没办,就没得赔就给她带来了损失)

她的损害赔偿应该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要求赔偿,与用人单位没有瓜葛。她应该向交通事故责任人提出赔偿要求。具体项目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至于用人单位没有办理保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办。

交通事故赔偿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