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04:23
我有一朋友因职务侵占公司钱款已被判刑,家人私下还给了老板十万元,最后法院认定为3万元,家人要求其老板退还多余钱款,公司老板不退,说他要退的话,他就再报案,老板说当时他报少了,像这种情况家人怎么处理,能否把多余的钱要回来,已经结了的案子还有没有可能重审,这样案子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谢谢

依据事实为原则,法院判定3万,事实清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那个老板了。肯定能拿回那7万元。

这完全是两回事,你认为多给老板钱了,可向其主张返还,如其不返还的话可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至于老板是否再报案是他的权利,如果经确认当时法院认定的数额确实少了,那属于事实错误当然可以重审。

如果还钱时,收条还在的话,可以去打民事官司。

当然了,如果你拿公司的而且确是十万元,那么就最好不要去争取了,尽管上诉不加刑,但如果审理法院认为事实不清发回公安从新侦办的话,再调查一次,事实为金额十万的话,可能会被从新加重判刑。

职务侵占,3万和10万有什么不同,这是同一款.找丫的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