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持出入境证件罚款1000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36:59
在曼谷回上海的飞机上将护照和皮夹遗失,后寻找未果,在中国入境时被定义为未持出入境证件罚款1000元才能进关。不知道是否合理?望达人指点。
合理的条件是什么呢?我是被动不持护照的,难道这和主动就没有分别么?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行政复议呢?如果可以要怎么写呢?

今天下午的TG664?
应该是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及其细则,有未持有效签证的处罚的,肯定不分主动和被动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这个处罚应该没问题的

应该在曼谷的大使馆补办旅行材料归国
当然那样也是花钱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