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服役期间在地方犯罪由那个部门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37:06
军人服役期间在地方犯罪 构成轻伤 应该由那个部门处理,部队只给与了书面批评教育,地方依据部队的批评教育不与立案是否合理,合法。
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 请您指点 谢谢
我们不服曾多次前往部队交涉部队意思已经处理过了 不再处理了!我甚至连一分钱的赔偿都没有得到!!
地方公安部门说是部队的事情我们无权处理 !就这样来回踢皮球!
我该怎么维权 难道就没有部门 管理吗?
我的轻伤就这样白受理吗?
请好心人事为我出出主意 深感谢意

军人在服役期间在地方犯罪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军事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军事法院审判。判刑后开除军籍移送地方法院服刑,如果判刑后保留军籍就在军事监狱服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哎,对于这种事情我对你深感同情,像你所说的情况,地方公安部门真的是无权处理,可是在部队像他所犯的案件,是没有地方那么处理严重的,因为根据部队的条令条例顶多给一个记大过处分并且有可能扣发半个月工资,部队只会对他们的人进行处理,而不会给你们地方上一些赔偿,充其量就是慰问,你可以问一下部队是对他进行怎么样的处理。我把处理的再给你衡量一下,如果真是记过或者记大过,我想你应该满意了,因为对于一个军人来说,已经是很严厉的处罚了,因为会直接影响他的一生。
他所犯的案件应该有部队的军务部门处理,而形式案件由保卫部门接手送到军事法庭处理!

如果影响恶劣,检察机关一样可以提起公诉,当然如果双方调节合适,被害人不起诉,社会影响小,部队内部处分就可以了,不需要地方司法介入

那得看这个伤势经过验伤以后是否构成轻伤,如果构成那么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除非双方同意调解,对方不起诉。

不要太跟部队较劲!会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