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方面的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20:03
经过法院的审判,检察院败诉了。但检察院在找不到证据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告上诉。但仍然败诉。
如今,被告收到了检察院的通知,还要再告他一次。
难道检察院可以随便告人的吗?我只是一个初二生,法律的方面什么也不懂。不过被告是清白的。
法院审理的那个案子是关于贪污受贿案。
我想知道的是,检察院可以再告多少次呢?总是反反复复的,会严重影响到时被告的生活和声誉。这如此的不公平,那么被告又该怎样做才能为此讨出一个公道?

一定要找一个好的律师,因为检察院会与律师交换证据,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检察院是不能重复起诉的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而检察院再次起诉,向上级检查院反映这个情况,如果法院立案,向上级法院反映这个情况

可以上诉一次,上诉再判那就是终审了,就这个案子就没法再告了,不过要是检察院搞成别的案子啥的那就是另外的了

如果真是又特别明显的情节,是不是可以起诉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