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给药的概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3:52:00
如题。是否能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的药物都是属于全身给药?

你好!你的理解基本正确。

全身用药是相对于局部用药而言。

药物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称之为局部用药。药物通过口服或注射,进入血液后再作用于病变部位,称为全身用药。

药理学上是没有“全身给药”这个名词的,但是口头上有这种叫法。

一般我们都是说“通过某种给药途径而发生(产生)全身作用(效果)”,而给药途径就有:静脉给药(静注和推注),“肌肉给药”(肌内、皮下、皮内注射)消化道给药(口服),粘膜给药(舌下含服、口腔喷雾、口腔贴膜、滴眼剂、直肠和阴道栓剂),皮肤给药(只发生局部作用的外用药和通过吸收进入血液而发生“全身作用”的外用药)。

现代的药理学和药剂学都在向具有高选择性的药物发展和研究,就是强调药物通过某种给药途径后能在病灶部位高度聚合或是药物能对某组织、器官、细胞具有高度选择性,这样就增加了药效而又减少了药物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因为人体各组织器官的作用、代谢、病理变化都是不一样的。

给药是一种途径或是方式,从而产生全身或是局部效果。人体是一个受皮肤保护的整体,不通过某些途径或是方式是没有办法给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