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认定的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53:57
某本田车主求我的朋友和他一同开车去某地,由于天黑路况不明,在一段破烂路况颠至撞坏电线杆和停在路边的一辆货车油箱!导致本田车内一人死亡!请问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据是哪条!该司机并没违反交通发!是不是罪名不成立!谢谢!!

因为是单方事故,初步分析是司机没有注意安全驾驶,搓去措施不当,交通对可能认定司机全责。如果司机全责,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