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补交国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15:42
我是2008年11份接手别人的店面做建材的,12月才营业2009年1月15号回家过年,2月15号回来,现在国税局打电话要我补交2000元,还要登记办国税证。我3月5号去了国税局,我的营业执照还没有下来,我可以不补国税吗
我的店面才25平方米,别人一间店面400元。我以前没有做过建材,生意又不好,今年又金融危机,我可以要求减免国税吗

我觉得这个2000元应该是国税对你的罚款。因为根据你的叙述你好像没有按时向国税局申报税表。
虽然你11月份接手,12月份营业,1月份回家,2月份回来。不管你是否营业,是否有收入,你必须在每个月的10号之前(2009年1月1号后每月份16号之前)向税务部门申报上个月份的纳税申报表,没有收入的,报零报表。

理论上您要补缴税款
交不交税款和有没有营业执照无关,只和是否营业有关
建议您提出相对可信的停业的证据(按规定您停业前要到税务局“报停”),税务机关应该会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