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名号的使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1:54:45
“如果是一本书或一篇文章本身的名称,不能用书名号,不属于原书原篇的,也不能用书名号。”
这是什么意思?

上面的举例不对。。。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这样的。

正确的是这样的:
“书的名称”和“书”是不同的概念。标点的正确用法是,在行文中谈到某一部书、某一篇文章时,要用书名号;如果不是指书或文章,而指书的名称或文章的标题,不能用书名号。为了表示突出,可以用引号。

举例:
1、小说《天才》我早就读过了。(加书名号,“天才”指向以“天才”命名的小说。)
2、一篇题为“天才”的小说引起了他的兴趣。(加引号“天才”指向作为小说标题的“天才”这个词语自身。)

这是说提到书名时强调书名时要这样。如:
这本名为高山上的花环的小说很好看,很有教育意义。

“如果是一本书或一篇文章本身的名称”,举个例子,医书,漫画书;散文,文言文。

关羽的书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