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承担责任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41:28
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年前借了别人14万块钱,借钱的时候分4个人来做担保人(担保我叔叔会还钱),可到现在别人叫我叔叔还钱给他了,我叔叔没钱还却跑了。 如果我叔叔这样一走了之,是否是担保的那4个人做承担,也就是说要那4个当初担保的人承担这14万块钱的钱。
急啊~!所以丢高分了,毕竟我爸爸也是那4个担保人中的一个,怎么办呢?
顺便补充下 4个担保人中 其中还有我叔叔他老婆

是啊,如果你叔叔不能及时还掉那14万,那么所欠钱就应该由担保人偿还,所以你们最好找到你叔叔来承担这个责任。

没错,担保人的意思就是就是用自己的信用给别人做保证,为什么要担保人,那就是别人信不过你叔叔,所以要人担保,要他们四人担保是因为信得过他们。

现在你叔叔跑了,那么他们肯定是找担保人了。其实原理就和银行贷款一样的。我爸爸就给人家担保了,去找银行贷款,人家的资产不够,我爸爸就当担保人,这样就可以多贷款,那就是以我家的资产做抵押的。

所以你爸爸绝对要承担担保人的责任。

至于份额,当初担保的时候要是没有明确担保的份额的话,那就是四人平分。首先你们要把你叔叔家的资产变卖掉,剩下差多少钱,就是担保人去赔了。接着担保人就能把借条拿来。自己当债权人,有向你叔叔要钱的权利。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我。

首先,你要明白的是担保有两种形式: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就是一定要经过法院开庭,才能让担保人(如你爸爸)还钱。而连带责任担保呢,就是只要债务人(你叔叔)不能清偿,就马上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了,不需要法院开庭作为前提。一般情况下没有约定的就推定为照连带责任担保。
然后呢,你要知道的是,根据《担保法》21条,如果担保合同没约定每个人分别担保的金额的话,担保人就要承担全部的债务,而债权人(就是借钱给你叔叔的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把所有钱都还了。至于你们4个担保人之间怎么分配不关债权人的事了,把钱还了之后再内部解决。

应该担保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把!担保人只是担保他会不会还钱!没说要帮他还钱啊!所以我认为不用担保人承担责任!

这样子的
还是你们承担
因为人都跑了
汉然是你们了

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般担保是在借钱人没还款能力时代为还款.连带担保是不论借钱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让借钱的债务人还,也可以让担保人还.

现在要看你爸爸当时的担保是哪一种.如果没有约定的,都算连带担保.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我觉得你爸爸的确有还款义务.